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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义县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5 信息来源: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尚义县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 2018-06-21

采购项目编号:KXZBF-2018-014-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释义;

2.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招标货物中含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符合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4.为推进和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对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

5.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采购人名称:尚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采购人地址:KXZBF-2018-014-1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树峰  1370033703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栾城县惠源路8-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尹希盼    0311-85503208

采购预算金额:15000000.00

采购用途: 以强化农产品上行为主要目的,培育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电子商务与扶贫开发相结合。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即可),具有承担项目所要求的专业队伍、设备、资金等能力;(3)银行开户许可证;(4)2018年1月1日至今任意月的缴税凭证或缴税证明(不需缴税的单位请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5)2018年1月1日至今任意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6)2017年度经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8年6月1日后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报名要求: (1)供应商应持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不需缴税的单位请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即可)、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2)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报名时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到尚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窗口(尚义县秀水新区迎宾大道6号)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代理公司提供电子版文件;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真实、清晰且与携带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因报名材料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及与原件的一致性等问题导致报名不通过的由投标报名单位自行负责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尚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6-22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6-28

时刻说明: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18-07-13 10:00

开标时间:2018-07-13 10:00

开标地点:尚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

供货时间:三年,其中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县乡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村级电商服务站在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建设。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503208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