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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义县廉租住房分配公告
发布时间:2013-09-10 信息来源:政府办
   

根据《尚义县廉租住房分配方案》的规定,现将廉租住房分配申请报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拟分配廉租住房251套,单套平均建筑面积50平方米,简装修。分两个小区建设完成,其中1区建设地点位于县城白郭线南侧共113套;2区建设地点位于中心幼儿园东侧共138套。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家庭成员具有县城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五年以上,即200611以前迁入县城的居民;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所属居委会和房管部门共同确认无住房或人均住房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且申请家庭成员在两年内无房屋产权变更记录;

(三)申请人必须是县民政局认定的最低收入家庭,且在20101231之前取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四)分配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家庭成员之间必须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托养关系。

(五)20101231日前已领取住房补贴的家庭。

三、申请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特殊对待

(一)70岁(含70岁)以上的孤寡老人,不列入廉租住房分配对象,继续享受租赁住房补贴。

(二)被残联部门认定一、二级的重度残疾家庭,可以优先选择廉租住房(原则上选择在二层及二层以下),申请时须提交《残疾证》和县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等级证明。

  四、申请时间

201110272011115,申请家庭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向所在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一)民政部门核发城镇居民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南壕堑镇和房管部门认定的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三)家庭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婚姻证明复印件。

(五)申请人属于特殊对待的保障家庭,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相关要求

  1、所有申请分配的家庭必须于2011116日前将材料申报至所在居委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申请一处廉租住房,且已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同时停发住房补贴。

3、廉租住房租金执行尚义县物价局出台的廉租住房租金价格,即1.1//建筑平米。

 

 

尚义县廉租住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